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及财政存量资金收支有关账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ag九游会官方网站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5-12-3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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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15〕865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深化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年终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及财政存量资金收支的账务处理,现将《六安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及财政存量资金收支有关账务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市本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1]508)停止执行。

 

                         

                       六安市财政局

                       20151231

 

六安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及财政

存量资金收支有关账务处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年终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及财政存量资金收支的账务处理,加强单位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暂行规定》(财库[2004]190)、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年终预算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暂行规定》(国库[2010]2105)、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现行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的账务处理

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纳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尚未支用并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财政部门核定确认应留归预算单位使用的资金。

()启用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在新年度账套资产类科目下选用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行政单位科目编号l021事业单位科目编号1201)。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经核定留用的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

()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市财政局核定的有关资料作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1、年底额度注销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市财政局下发的有关文件作相关注销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恢复额度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下年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到账通知书作相应恢复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下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实际支出或提现时,借记支出类或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二、关于财政存量资金收支的账务处理

()存量资金缴交财政的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收回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通知》(财预[20l5]305)和相关单据,按照不同资金渠道作相应账务处理:

1、以前年度结余指标被收回(科目编码:2300901;科目名称:公共财政预算年终结余)

行政单位

借:财政拨款结转(或结余)

贷:其他应收款--年末结余

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结转(或结余)

贷:其他应收款--年末结余

2、缴交特设专户或基建账户资金

行政单位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其他应收款--国库支付中心(或基建户)

事业单位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基金)

贷:其他应收款--国库支付中心(或基建户)

3、缴交单位实有账户资金

行政单位

借: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基金)

贷:银行存款

4、本年度预算指标被收回

财政收回2015年当年下达预算单位指标,行政事业单位不需做账务处理。

()2015年当年收到下述存量资金补助指标账务处理 

 1、发生实际支付业务

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市财政局自财政存量资金安排补助指标并实际支付时,依据相关单据作相应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结转(或结余)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或结余)

2、结余指标经核准确认留用

存量资金安排补助指标使用结余,按规定程序经财政部门核定留用后,参照“2016年收到下达存量资金补助指标账务处理执行。

3、结余指标年末被收回

下达的财政存量指标年末未使用,按规定程序被收回,不需做账务处理。

()2016年起收到下达存量资金补助指标账务处理

2016年起,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市财政局自财政存量资金安排补助指标作相关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结转(或结余)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结转(或结余)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一一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年终结余资金及其分配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注:

各预算单位可依照以下方式,查询2015年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的补助指标: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常用报表模块下,选择指标执行情况表,预算来源选择“307-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查询。原做过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账务处理的,按照支付数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借记财政拨款收入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记财政拨款结转(或结余)”财政补助结转(或结余)”科目。

 

抄送: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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