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鹿翌元解读财政部门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脱贫攻坚政策等-ag九游会官方网站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0-04-0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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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鹿翌元

发布时间:2020年4月3日上午

发布地点:市政府7号楼新闻发布厅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财政局,对大家一直以来对六安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六安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2019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绩效,深化财税改革,实现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好于预期,为新时代幸福六安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2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税收收入185.5亿元,同比增长7.9%;非税收入34.7亿元,同比增长4%。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国内增值税83.4亿元、同比增长12.9%;消费税10亿元、同比增长5.3%;企业所得税34.7亿元、同比增长20.9%;个人所得税5.2亿元、同比下降28.8%;车辆购置税8亿元、同比下降10.1%;城市维护建设税5.4亿元、同比增长8%;土地增值税9.3亿元、同比下降19.8%;城镇土地使用税4.7亿元、同比下降9.6%;资源税1.9亿元、同比增长58.3%;契税16.8亿元、同比增长23.5%;房产税2.5亿元、同比增长13.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亿元,同比增长14.9%。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6.2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5.6亿元,同比增长18.2%,主要是挂牌出让土地面积同比增长24.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3亿元,同比增长18.8%,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增加较多,同比增长3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1.7亿元(含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同比增长7.9%。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亿元,同比增长2.8倍,主要是金寨、金安、裕安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增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亿元,同比增长4.5倍,主要是安排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支出增加。

二、2019年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减税降费政策有效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六安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市财政部门积极与税务、人社等部门会商沟通,密切跟踪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情况,分析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通过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四送一服”、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多个平台,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宣传,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用足用好政策。加强政策落实督查,严肃查处收“过头税”“乱收费”等行为,切实把企业税负减下来、获得感提上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 年全市新增减税22.6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5.3亿元,减税降费力度前所未有。

(二)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进。2019年,在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市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强化收入预期管理,依法有序组织收入。全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20.2亿元,增长7.3%,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居全省第6位。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4.3%,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占比居全省第4位。县级财政收入增长加快,其中,霍邱、金寨、叶集增长幅度均在10%以上,分别为35.14%、19.58%、18.87%。

(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亿元,完成预算的135.3%,同比增长14.9%,增幅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财政支出超额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年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以及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加大。各项重点支出均得到了较好保障,教育、科技、社保等13大类民生支出403.4亿元,同比增长17.1%,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为85.1%,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82.6亿元,增长9.1%,主要用于支持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改扩建工程、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亿元,增长15.8%,主要用于落实各项社保政策、支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卫生健康支出55.8亿元,增长13.6%,主要用于加大健康扶贫力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等;节能环保支出12.4亿元,增长29.5%,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林水支出90.9亿元,增长24.4%,主要用于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利工程建设等。精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全市投入财政资金141.4亿元,办成了一批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实事难事。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亿元,增长29.6%,其中市级2.97亿元;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涉农资金27.9亿元。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补短板、强弱项,2019年全市申请发行新增债券153.2亿元,其中收益自求平衡专项债券137.8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等重点项目。

(四)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财政部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以收定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制定进一步加强市直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办公场所运行、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强化预决算公开和社会监督,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9年,市级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达到10%以上,“三公”经费压减幅度达到3%以上。

(五)财政管理绩效持续提升。制定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暂行办法,推动构建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成果的绩效管理机制。市级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绩效目标编制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绩效评价“两个全覆盖”,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覆盖到全部市直部门,将重点评价范围覆盖到“四本预算”,2019年对54个重点项目、1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37.1亿元。2019年我市在全省民生工程实施绩效评价中继续位居第一方阵;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满分,扶贫资产绩效管理“四化双评”模式得到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充分认可并在全国推广;政府债务管理、部门决算等工作连续多年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总体看,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同时,保障教育、社保、脱贫攻坚、兜住“三保”底线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担当,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大力提质增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财政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提问1: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影响,请问财政部门如何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答: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管,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增强服务保障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的政治责任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及时研究制定经费保障、应急采购、资金拨付等多项措施,主动会商部门统筹使用各类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资金需求。

二是提供有力经费保障。截至3月17日,市县区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38亿元,其中市级1919万元。拨付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基金9.39亿元,确保我市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协调市人民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商业银行等,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及时足额支付疫情防控资金。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的,实施便利化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程序。

三是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复工复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财税政策,截至3月16日全市各级财政安排企业复工复产资金2.66亿元,其中市级安排0.47亿元。坚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到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3月20日,全市发放专项再贷款6890万元、服务企业9户;市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率至1%,截至3月15日,新增担保业务44户、金额4.37亿元;截至2月底,全市已发放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840万元。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截至3月16日,全市已发放475家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1204.51万元。着力减轻房租负担,市国资运营公司已对续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对不再续租的按规定时间减免,累计减免329户租金约1200万元。市直相关部门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房租,累计减免187户租金246.77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在加大投入、落实政策、强化监管、提升绩效上下更大功夫,为夺取全市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提问2: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市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来支持脱贫攻坚?

答:在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市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和优化政策举措。

一是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效需要。2020年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继续增加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强化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效投入保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项目库建设。我市今年截至目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已经达到20.14亿元,其中获得提前批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984万元、获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433万元、市级预算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800万元、各县区共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460万元。各县区还根据已下达的资金情况,整合除各级专项扶贫资金之外的其他涉农资金共46840.4万元。

二是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抗疫情”方面,财政部门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罹患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落实救助帮扶政策;督促县区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因疫致贫急需实施的项目、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有利于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项目等;督促县区加大专项扶贫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的具体政策;督促县区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补短板”方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提质增效,保持脱贫攻坚期内整合试点政策和整合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促攻坚”方面,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部分,重点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县和深度贫困县。针对“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综合社会保障政策,支持适度安排产业发展、公益性岗位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三是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参与,避免简单分红,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解决“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支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部和财政厅的部署,组织实施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持续加强财政扶贫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严禁抬高标准、吊高胃口和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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